校友會會章 | Constitutions of Alumni Association |
第一章 | 第二章 | 第三章 | 第四章 | 第五章 | 第六章 | 第七章 | 第八章 | 第九章 |
第四章 [選舉] |
第一條: |
幹事會由選舉產生,選舉以一人一票之形式進行,於每屆會員大會前舉行。會員可透過校方網投票。 |
第二條: |
會員大會前先行提名或自薦參選,此等候選人應能代表不同屆別之校友,截止提名日期為召開會員大會之前十四天。 |
第三條: |
獲得最多票數之候選人將成為幹事,獲得第二最多票數之候選人則為候補幹事。 遇票數相同時,則須再投票決定。 |
第四條: |
新幹事選出後,應即於一個月內舉行新幹事聯席會議,以便彼等互選 出任幹事會各職位,互選完成後,舊任幹事亦應於十四天內移交職 務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