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友會會章 Constitutions of Alumni Association
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
第二章 [會員資格及權利義務]
第一條 會員資格:
凡所有在母校畢業或肄業之同學均有資格申請成為本會之會員。
第二條 權利:
(一) 本會會員有權被選為幹事會成員。
(二) 本會會員有權於選舉中提名、被提名、選舉、被選、表決、提議及罷免權。
(三) 本會會員有權參與本會舉辦之一切活動及享受一切福利。
第三條 義務:
(一) 本會會員必須遵守本會會章之一切規則。
(二) 本會會員必須遵從會員大會之一切決定。
(三) 本會會員必須繳交會費,會費由幹事會決定。